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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藥典質量標準基本內容《中國藥典》中每味藥材一般的記載格式和規定項目有: (1)名稱(中文名、漢語拼音、中藥拉丁名)。 (2)基原:原植(動)物科名、植(動)物名、拉丁學名、藥用部位、釆收季節、產地加工。 (3)性狀:形狀、大小、表面顏色、質地、斷面特征、氣、味。 (4)鑒別:顯微鑒別(組織、粉末、顯微化學反應)、理化鑒別(一般理化鑒別、薄層色譜)。 (5)檢查:雜質、水分、灰分、毒性成分、重金屬及有害元素、二氧化硫殘留、農藥殘留、黃曲霉毒素等。 (6)浸出物測定:水溶性浸出物、醇溶性浸出物、醚溶性浸出物等含量指標。 (7)含量測定:包括有效成分、毒性成分、指標性成分的含量測定方法及含量限度。 (8)炮制:凈制、切制、炮炙、炮制品。 (9)性味與歸經:四氣五味,有無毒性,歸經。 (10)功能與主治:用中醫辨證施治理論概括功效與臨床應用。 (11)用法與用量:用法一般指水煎內服,試驗。 (12)注意:主要禁忌和副作用。 (13)貯藏:對藥品貯藏和保管的基本要求。 以上即為“《中國藥典》正文中質量標準的基本內容和要求”的全部內容。 |